外語學院與傳播學院合作,互相薦送雙主修生事宜
申請條件:本系學士班學生,自二年級起得申請修讀其他學系為雙主修或輔系;已屆最高修業年級以上之學生不得提出申請。 修讀標準:請參閱附檔標準 應繳文件: 1. 申請表(如附檔) 2. 前一學期含系排名之成績單 繳交期限:110年5月7日中午12點止 繳交地點:阿語系系辦公室 評選辦法:學生填妥志願後,經外語學院會議審查後公告推薦系所。 請注意:受推薦者,仍須於本校雙主修申請期間(5月17日9時至21日17時)上網登記。